代办北京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不成功不收费一周下证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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