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外省来京备案的施工企业有哪些要求
北京对外省来京备案的施工企业有哪些要求
一、申报所需的材料
1、《外省市施工企业进京备案登记表》;
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并从系统打印。在封面页加盖企业公章。
2、市场及劳务管理政策法规宣讲记录;(北京市管理服务.心)。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企业在京经营场所的证明(租期一年以上的租房协议书或房屋产权证明);
租房协议(合同)原件上传、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至系统。
8、法定代表人的身分证复印件,在京负责人的身分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社会保险记录;
在京负责人的权限应为负责本企业在京生产经营管理,授权委托的期限应不少于1年,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或本人签字)和企业公章。社会保险记录应为近一个月出具的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9、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外地来京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在京执业备案申请表》(一式一份);注册建造师有.效的身分证、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记录,同时提交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会保险记录应为近一个月出具的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10、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身分证不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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