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进京施工备案办理
怎样办理进京施工备案办理
怎样办理进京施工备案办理
承包建设工程的,持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和所在地区省级建筑业主管机关的批准证件,办理备案。其参加投标的,须领有投标许可证,标后再办理备案。备案期限按承建工程的合同工期确定。备案期满,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的,须办理延期备案手续。提供劳务的,持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和所在地区县以上建筑业主管机关的批准证件,办理备案,备案期限按年度确定,每年备案一次。
法条链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四、外地建筑企业来本市施工,到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心办理备案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承包建设工程的,持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和所在地区省级建筑业主管机关的批准证件,办理备案。其参加投标的,须领有投标许可证,标后再办理备案。备案期限按承建工程的合同工期确定。备案期满,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的,须办理延期备案手续。二提供劳务的,持营业执照、企业等级证书和所在地区县以上建筑业主管机关的批准证件,办理备案,备案期限按年度确定,每年备案一次。
五、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的营业范围,由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心根据该企业等级和曾承建的工程质量等情况核定。外地建筑企业应按企业等级和核定的营业范围经营。
六、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施工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法规、规章,接受本市建筑业主管机关和公安、工商、环境卫生、劳动、税务、审计等部门和建设银行的监督管理;二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三向施工所在区、县建委办理施工管理备案,并按规定向市和区、县建委报送统计资料;四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企业职工暂住户口登记,申请暂住证,签订治安责任书;五按规定向劳动部门申领安全生产合格证;六在建设银行开立帐户;七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照章纳税。使用外地建筑企业劳务的单位,必须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其日常施工和生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