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库房哪家比较合适
更新时间:2024-12-0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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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库房哪家价格比较合适
北京海淀区办理医疗器械库房的要求价格实惠 ===可提供试剂冷库地址==包核查
2014年10月份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三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出台了一些列新政策:自2014年10月份之后所有医疗器械有关的审批项目由前置审批改成了后置审批,而且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以后也不会体现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面了,实行备案制度。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需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具体要求如下:
(一) 经营Ⅲ类、Ⅱ类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冷库容积不得少于20立方米。(备注:仅从事Ⅱ类体外诊断试剂零售业务的,应符合本条第三款要求。)
(二)经营Ⅲ类医疗器械的,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1.经营类代号为Ⅲ-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Ⅲ-6846植入材料人工器官、Ⅲ-6863口腔科材料、Ⅲ-6877介入器材产品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
2.经营类代号为Ⅲ-6815注射穿刺器械、Ⅲ-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Ⅲ-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Ⅲ-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Ⅲ-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
3.从事类代号为Ⅲ-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设备(软性角膜接触镜)类零售业务的,应设有独立的柜台;其提供验配服务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验光室(区)应具备暗室条件或满足无直射照明的条件。
4.经营除上述类代号以外其他Ⅲ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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