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北京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推荐选择)
代办北京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推荐选择)
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
申请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登陆“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将所需资料提交市环保局接件大厅。
2、受理。
接件大厅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分别作如下处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许可的,应即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许可申请。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审查。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
符合条件的,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或豁免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申请的时限: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根据上述法规规定,任何企事业单位在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前必须要向申请许可,在获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开展相关辐射活动。代办北京各区二类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2022已更新(/推荐)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南三环方庄桥亚胜铂第
- 邮编:100078
- 电话:18501194397
- 总经理:付志维
- 手机:18501194397
- 传真:18501194397
- 微信:18501194397
- QQ:634320063
- Email:6343200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