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准确、涂改处应盖章或签名,要求签字的须签字,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此件同原件),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资料应当使用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二、申请材料目录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开: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申请材料核对表;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3)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住所与营业执照一致)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分支机构需同时提交总公司以上材料);(仅零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不需许可的19个品种(以下简称“零售19个品种”),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仅零售19个品种,仅提供身份证明)
(5)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需提供组织机构示意图(重点质量管理部门)和部门设置职能和人员组成说明;
(6)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产品分类目录编号、分类名称,及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仅零售19个品种连锁门店,仅提交注册证复印件);;经营方式写明批发/批零兼营/零售,经营方式的情况说明;
(7)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仅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等文件目录;
(8)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连锁企业门店仅零售19个品种可免于提交此项)、内部平面布局图(注明使用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转租需提供产权人的相关同意转租文件;如为租赁协议即将到期需提供产权人同意续租证明等;(仅零售19个品种要求:(1)“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住所”相同,免于提交此项;(2)“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住所”不同,提交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无法提交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按原经营场地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9)经营场地及仓库的设施、设备目录;
(10)经办人授权证明(按模板);
(11)申请人提供以上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材料,法人签字盖公章原件(按模板);
(12)其他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仅零售19个品种】1)《备案告知承诺书》;2)连锁总部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辖区内连锁门店清单.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依申请变更(零售19个品种的简化办理要求见新开):
1)企业名称、住所变更: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表》;
(3)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住所与营业执照一致)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分支机构需同时提交总公司以上材料);
(4)经办人授权证明(按模板);
(5)申请人提供以上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材料,法人签字,盖公章原件(按模板);
(6)《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
(7)其他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2)企业人员变更:
(4)变更后人员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需提供组织机构示意图(重点质量管理部门)和部门设置职能和人员组成说明;
(6)经办人授权证明(按模板);
(7)申请人提供以上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材料,法人签字盖公章原件(按模板);
(8)《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
(9)其他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3)经营场所、库房地址变更:
(4)涉及经营场所、库房地址变更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内部平面布局图(注明使用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转租需提供产权人的相关同意转租文件;如为租赁协议即将到期需提供产权人同意续租证明等;
(5)涉及经营场所、库房地址变更要求的经营场地及仓库的设施、设备目录;
4)经营范围变更:
(4)涉及经营范围变更要求相适应的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5)经营范围写明新增分类目录编号、分类名称,及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企业产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工作程序文件(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7)涉及经营范围要求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相适应的证明材料: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内部平面布局图(注明使用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转租需提供产权人的相关同意转租文件;如为租赁协议即将到期需提供产权人同意续租证明等;
(8)涉及经营范围要求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的设施、设备目录;
(9)经办人授权证明(按模板);
(10)申请人提供以上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材料,法人签字盖公章原件(按模板);
(1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
5)经营方式变更:
(4)变更后与经营要求相适应的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5)涉及经营方式变更的情况说明;
(7)涉及经营方式变更要求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相适应的证明材料: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内部平面布局图(注明使用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转租需提供产权人的相关同意转租文件;如为租赁协议即将到期需提供产权人同意续租证明等;
(8)涉及经营方式变更要求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的设施、设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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